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为推动《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7〕10号)的尽快落实,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促进作用,切实保障工业结构加速调整、转型升级,助推企业爬坡过坎,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就《实施意见》中的各项政策点提出了具体的资金落实意见,研究起草了《威海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专项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的资金。
三、管理专项资金的部门职责分工是什么?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及资金筹集、拨付工作;会同市经信委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
市经信委主要负责确定年度支持重点、组织企业申报以及审核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研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参与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项目公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安全有效使用。
四、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支持标准是什么?
根据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智能化改造、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等支持领域的各自特点,分别设置不同的申报条件,确定不同的申报材料和支持标准。具体由业务部门在年度申报通知中予以明确。
五、专项资金申报拨付流程是什么?
各区市经信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由业务科室将评审结果提报市委工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项目扶持方案并进行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拨付资金到相关区市,区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扶持企业,需区市级配套的专项资金也应一并拨付到位。
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流程是什么?
市经信委应在申报专项资金预算时,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绩效目标审核通过后,及时回复市经信委,作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经信部门应及时组织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对经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可根据部门自评情况有重点地组织再评价。
七、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是怎样规定的?
市经信委要按照信息公开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公开资金管理办法、申报通知、分配方案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及区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并加强与审计、监察部门沟通协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及区市经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保证专项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
资金申请企业(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主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拒不配合、拒不接受相关检查和绩效评价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相关政策文件:《威海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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