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政策制定中保持降费率的连续性,稳定社会预期 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三降五延”,总费率由3%降至1%;2018年起工伤保险开始降费,费率按照可支付月数的情况降低一定比例。 2.在经办执行中,保障市场主体普遍受益 各地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到信息系统,基本上实现降费率“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 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不分企业性质、不分行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将普遍受益。 通过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3.在政策实施中,确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 目前失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尚有一定结余,具有相应的支撑能力。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落实降费率政策,也要确保失业人员、工伤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将加强跟踪问效,持续关注政策实施效果,既确保企业、劳动者都受益,也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安全可持续。 在落实好政策的同时,人社部还将维护好基金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每一分“保命钱”。
信息来源:政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