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2-28 16:48:50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条例》规定,对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3.0版“一窗通”系统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 下面结合新版“一窗通”新功能,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新内容。 ▷确立了形式审查制度: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要当场予以确认登记。
▷创设了歇业制度: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简化了登记材料: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材料进行了统一和简化。 ▷简化了登记程序:将市场主体登记的“受理——审核——登记(发照)”程序调整为“形式审查——确认登记”程序。 ▷简易注销上升为法律制度:简易注销已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 ▷增加了受益所有人填报: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需通过“一窗通”进行直报。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颁布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的相关功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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