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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 选拔赛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3-1 16:29:37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广播电视台: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双创”的决策部署,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要求,定于2022年2月—6月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大赛是推进“双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级分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将大赛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扎实推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疫情影响,适时调整办赛方式方法,确保疫情防控和大赛举办有序、有效、有力。各赛区要按照大赛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赛区具体方案,积极筹措大赛经费,确保赛事顺利进行。

(二)统一步调规则。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赛通知要求,打造统一品牌,统一使用“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名称,统一主题、统一平台、统一规则、统一步调,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始终把赛事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按规矩办事,完善赛事流程,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参赛条件审核参赛项目,保护参赛选手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项目,在全省和全国选拔赛前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赛区要立足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做好大赛各阶段宣传工作。重点关注科技创新、带动就业、乡村振兴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提升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倡导敬业、精益、专注、宽容的创新创业文化,营造良好创业创新氛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宣传造势、组织实施、对接服务等工作,大赛举办与其他赛事活动紧密融合、相辅相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大赛,促进大赛转型升级、示范发展。

各赛区请于3月15日前将工作机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和赛区实施方案电子版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并及时报告启动时间、赛事进展情况和亮点特色。

秘书处联系人:

周玉锋,杨娟

联系电话:

0531-51788357,0531-51788359

电子邮箱:

zyfrst@shandong.cn

附件:

1.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

山东省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2.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

山东省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3.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

山东省创业大赛各赛区联系人员名单

4.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

山东省创业大赛各赛区项目清单

5.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

山东省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模板

6.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

山东省创业大赛各赛区进入省级复赛名额分配表

7.创业导师参赛人员条件

8.创业导师参赛报名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广播电视台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

附件1

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

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主任:

梅建华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吕  芃    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

夏鲁青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组委会副主任:

孙来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安文建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许  勃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 

马常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兴磊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东风    山东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盛  夏    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 

玄祖香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冯  雷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黄宝书    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 

衣军强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组委会成员:

杨宝利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 

李卫东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韩绍华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处长 

孙明河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处长

张  民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处长 

马长征    山东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 

李桂勋    共青团山东省委统战联络部部长 

张金宁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发展部部长 

孙   勇    山东省残疾人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程  洁    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文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二级巡视员 

崔艳平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处)处长  

刘玉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划财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董廷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处长 

刘保俭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 

蒋裕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 

张  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朱晓芃    山东省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唐  斌    山东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主任  

王  上    山东广播电视台广播经济频道总监

附件2

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

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进乡村振兴为核心价值和重点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高质量纵深发展。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成立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选拔赛暨第六届山东省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大赛组委会)。省级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负责省级复赛决赛组织和各赛区统筹指导工作。大赛筹备和举办期间,组委会启用“山东省创业大赛组委会”专用章,设置大赛官方网站。

各市分赛区设立分赛区组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本赛区的宣传动员、报名审核、县(市、区)级选拔赛协调指导、市级选拔赛组织实施、省级复赛和决赛组织协调、创业典型推荐宣传和政策(资金)奖励扶持等工作。按照确保质量、择优选树的原则,推荐本赛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比赛。

(三)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大赛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省级大赛组委会邀请就业创业研究指导专家、创业成功企业家、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7名。各分赛区组委会自行选择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少于5名。各级评审委员会对各自大赛组委会负责,独立开展工作。

四、省级大赛项目和组织形式

(一)大赛赛制。大赛按照“1+5”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5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5个专项赛项目组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创业导师专项赛。

(二)组织形式。大赛既为全省赛事,又承担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山东赛区省级选拔赛工作。赛区由16个市级赛区(初赛)和省级赛区(复赛、决赛)两部分组成。各类项目按照各赛区报名、初赛,省级复赛、决赛四个阶段实施(劳务品牌专项赛可直接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五、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1.主体赛和青年创意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项目所在地在山东省内均可报名参赛。

2.创业导师专项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长期从事创业创新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创业导师户籍所在地应在省内,且长期在省内开展创业服务工作。

(二)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和山东省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参赛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报名参加主体赛项目和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的,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报名参加青年创意专项赛的,须为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团队或个人。

1.主体赛

(1)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

(2)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2.专项赛

(1)青年创意专项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劳务品牌专项赛。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

(3)乡村振兴专项赛。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注册、生产与经营。

(4)留学人员专项赛。创业项目核心成员须为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或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且留学人员占股30%以上。已获得省级以上人才工程或人社部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大赛范围。

(5)创业导师专项赛。参赛对象应为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创业实践导师、创业服务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有关条件详见附件7)

六、大赛流程

(一)报名(2022年4月1日至4月10日)

大赛报名分为市级赛区报名、部门和群团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由各赛区自行组织,按1个主体赛加5个专项赛分组报名,不得兼报。各赛区组委会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各组报名项目不限数量,统一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报名,并于4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项目清单(附件4)和创业导师参赛报名表(附件8)报送至省级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同时各赛区组委会以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本赛区参赛者。

全省各分赛区报名参赛的创业创新项目和创业导师,自动纳入报名平台“山东省创业项目库”和“山东省创业导师库”。省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已建立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导师库的,可由相关部门推荐入库。

(二)初赛(2022年4月11日至5月10日)

初赛由各分赛区负责组织。项目评审以创业计划书为基础,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现场展示、商业模拟、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初赛过程要保存影像资料,并在当地媒体宣传。初赛后,按照省组委会分配名额(详见附件6)确定进入省级复赛的团队或者个人。并务必于5月10日前通过统一报名网站分组报送参加省级复赛项目清单、路演资料(包括项目计划书、演示PPT、展示视频、导师报名表)。初赛结束后一周内,各赛区将赛事总结、精彩视频剪辑(约5分钟)和照片(不少于20张)提交省级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三)复赛(2022年5月17日至5月19日)

复赛由省级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路演或者网络视频形式进行。采用“项目展示+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打分。其中,创业导师组复赛通过试讲模拟、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按排名顺序,最终确定进入决赛的60名团队和10名创业导师名单。

(四)决赛(2022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最终确定进入决赛的团队和创业导师,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示。

决赛通过“6+5+1”的方式进行,即每个项目6分钟路演、5分钟提问、1分钟打分。根据参赛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分别产生1个主体赛、5个专项赛共7个组别前10名。决赛结果产生后,省级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仪式和闭幕式。

除创业导师组外,其他分组项目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分配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推荐参加全国选拔赛和总决赛。

创业导师组主要通过“成功案例展示(5分钟)+知识问答(2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评委打分(1分钟)”环节进行。知识问答主要围绕山东省创业能力训练教程为基础进行。

 七、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及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及质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围绕项目吸纳就近就地就业数量及质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二)评审规则

省级比赛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现场路演评分的组织规则及评定标准将在大赛组织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

八、省级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大赛奖项。省级大赛组委会对所有获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给予相应奖金。主体赛和青年创意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项目各设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共60个奖项。创业导师专项赛根据参赛人员成绩排名,确定2022年度“山东省十大创业导师”入围名单。对其他入围省级复赛的项目颁发“创新创业之星”奖牌和证书。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二)组织奖项。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发动得力、工作成效明显、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市级赛区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三)获奖扶持

1.奖金支持。主体赛和青年创意专项赛、留学人员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项目获奖具体奖励: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8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创业导师专项赛具体奖励:每人5万元。奖励资金全部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荣誉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和程序,推荐大赛总决赛特等奖和一等奖获奖团队或个人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省技术能手”等称号。申报“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限获得大赛总决赛特等奖的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在校学生除外,已获“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或“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称号的不再申报),申报“山东青年五四奖章”限40岁以下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或创业企业负责人,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限获得大赛总决赛特等奖的团队负责人。

3.宣传推广。省级大赛组委会将推荐参赛优秀项目纳入省级和国家项目库,通过全国、省、市创业大赛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展示交流、对接优秀资源,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展发展渠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政策支持。将大赛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挂钩,对在省、市级选拔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尤其是获得“全国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称号的项目,提供“一揽子”政策支持,具体包括开展创业指导、创投对接、放宽贷款条件、免费创业培训、入驻园区费用减免、给予创业补贴等内容。在省级和全国决赛成绩优异的地市将优先纳入创业型城市创建范围。

九、配套活动

为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大赛影响,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开展系列配套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活动成效。

(一)大赛启动(2022年3月)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或者新闻通报会的形式,启动大赛。启动仪式邀请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新华社山东分社、齐鲁晚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等主流媒体参加,重点介绍大赛的背景、活动目的、组织形式、赛程安排、奖项设置等,对大赛进行全方位报道,烘托大赛气氛。

(二)展示交流(2022年4月至7月)

各赛区综合运用平面展板、情景再现、视频直播等方式展现我省创业创新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格局,展现我省创业者的良好风貌,讲好山东“创业者故事”,打造我省“创业平台”,引领我省创业就业服务向全方位深层次发展。

(三)选手培训(2022年5月至7月)

各赛区组委会应对入围省级比赛的创业项目开展专业培训,提高参赛选手综合素质。省级大赛组委会将联合创业导师团、专家团、有关院校专业导师队伍、舞台艺术导师等对进入省级决赛和全国选拔赛的选手进行专业培训,帮助选手提炼项目优势,找准发展定位,把握比赛节奏,增强比赛信心,促进项目更好发展。

(四)颁奖仪式(2022年6月)

省级大赛组委会邀请省领导、支持单位等部门领导、创业精英、成功企业家、创投专家等嘉宾出席,为决赛获奖企业和团队颁奖。仪式现场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并录制宣传片。赛后采访获奖选手进行报道,邀请获奖选手进入直播间,积极挖掘、宣传创业典型人物,发挥创业引领带动作用。

(五)创业论坛(2022年6月至12月)

各赛区可定期组织开展创业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创投人士、往届大赛获奖选手,为涌现出的创业典型分享创业经验和心得,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省级大赛组委会将适时开展跟踪指导,构建服务各类创业者常态化机制,打造“永不落幕”的创业大赛。

十、大赛宣传服务

大赛启动后,省级组委会将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并委托专业机构全程跟踪各阶段赛事进展,宣传地方经验做法,树立不同领域的创业典型,提升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同时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宣传、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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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创业导师参赛人员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能力,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共分为三类:

(一)创业(培训)教育工作者。主要是指以下人员: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专业教学与专业实践、科学研究人员或具有本专业(或行业)讲师(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人员;具有辅导创业企业成功经验,有关部门和单位中熟悉创新创业政策的专家学者、咨询机构专业人士,或已获得创新创业培训资格的培训师(市级以上);已被国家级、省市级创业孵化平台和各类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的相关专业人士。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4.具有完整创业理论体系和创新人才培养和创业教育实践丰富经验,从事创业教育工作三年以上,累计创业培训课时不少于200课时;

5.经常出席创新创业举办的相关活动、论坛、会议,定期与创业者互动交流,不定期参加培训或专题讲座。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的评委,近三年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达3次及以上;

(2)作为指导老师,带领指导选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近三年内选手获得省级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的奖项;

(3)作为主要撰稿人(排名前两位),出版创业指导书籍(有出版书号)一本或以上;

(4)作为主要指导老师,近三年内所指导的项目获得第三方投资机构的投资达50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累计)。

(二)创业实践专家。主要是指具有丰富成功创业实践经验,在企业管理、工业设计、技术开发、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方面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各行业机构负责人或行业专业人士,包含各行业企业家、投融资专家、风险投资人,管理咨询专家、技术专家等相关创业实践专家或在其他科技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

3. 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4.符合以下条件两个或两个以上:

(1)作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的评委,近三年参加项目评审工作3次及以上;

(2)作为主要撰稿人(排名前两位),出版创业指导书籍(有出版书号)一本或以上;

(3)作为创业导师,在创业培训或创业辅导方面,付出时间达到300小时以上;

(4)作为创业导师,近五年直接辅导创业项目不少于30个;

(5)作为创业导师,所指导的选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近三年内选手获得过省级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的奖项;

(6)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所指导的项目获得第三方投资机构的投资单个项目达500万元以上或项目合计融资达到1000万元;

(7)获聘省属高校、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政府认定的市级或以上创业孵化园区创业导师三次或以上(以获聘时的聘书为准);

(8)作为非投资机构的创业导师,近3年投资初创项目两个或以上(不含自己控股的公司)。

(三)创业服务专家。主要是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级创业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及创业园区中从事创业服务和创业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长期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有创业需求人员和已创办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公益服务的工作人员。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创新创业服务事业;

3. 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

4.取得国家认定的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或相关联的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5.经常出席创新创业举办的相关活动、论坛、会议,定期与创业者互动交流,定期举行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创业培训。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市级以上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的评委,近三年参加项目评审工作达3次及以上;

(2)作为指导老师,带领指导选手参加各类创业大赛或相关赛事,近三年内选手获得省级一等奖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的奖项;

(3)作为主要撰稿人(排名前两位),出版创业指导书籍(有出版书号)一本或以上;

(4)作为主要撰稿人,在市级或以上刊物发表创业指导论文两篇或以上;

(5)作为创业园区或创业基地的主要创业导师,每年提供创业培训或创业辅导时长达到500小时以上。

备注:参加过山东省创业导师比赛且获得省级比赛前十名的创业导师不可再报名参加本届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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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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